此前阅读过我们文章的读者想必已经掌握了许多行之有效地催讨拖欠款的技能。然而,有许多读者在问当穷尽一切手段拿到有利于自己的胜诉判决后,债务人却“躺平”成为老赖,此时是否无计可施,只能接受付出诉讼成本却无法成功要回拖欠款的结果?今天,本律师团队将分享催讨拖欠款的绝杀技能:申请司法拘留与刑事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新闻报道,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将20名被执行人约至宝山法院现场,最后一次告知如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对仍拒不执行的12名被执行人集中宣布进行司法拘留。
最终,上海宝山法院通过约谈至法院、集中宣布司法拘留、上门拘留等多种形式,共执行完毕各类案件14件,执行到位金额200余万元,对12人宣布司法拘留。由此可见,司法拘留对执行到位的威慑力度较大。
司法拘留的期限每次最多有15天的限制,有些老赖面对司法拘留措施时仍旧心存侥幸,拒不执行。面对执行难的严峻形势,我国已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注:下称拒执行为)入刑,用刑法手段来打击拒执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各省高级法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这两个构成要件要素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规定:

本律师团队检索威科先行数据库后对上海市各级法院2018-2021年做出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的生效判决进行了分析,发现进入刑事程序后,被执行人鉴于想要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缓刑,需要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大部分选择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在分析判决书的时候,本律师团队发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打击拒执行为的效果虽好,但目前适用的范围较窄,自诉案件中债权人选择自诉控告时存在诸多难点,有很多案件由于债权人举证的原因最终未能刑事立案,必然对成功催讨拖欠款收效甚微。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的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模式。申请执行人可直接向公安、检察机关控告。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自诉。
司法实践中,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无论是刑事控告或者是自诉最难证明的对象在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行为,情节严重”。本律师团队查阅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以及各高级人民法院指导意见等文件后,总结上述证明对象搜集证据的方向(参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自诉程序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以上就是本律师团队总结的申请司法拘留和刑事控告的要点及难点,在不考虑基础法律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前提下,提供一些带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绝杀技能,希望能对大家成功催讨拖欠款有所启发。
另外,本律师团队用了四篇文章详细介绍了成功催讨应收账款的各项技能,最后我们将再次以一张图帮助大家总结各项技能的要点,让大家直观地看到什么条件、什么时间使用何种技能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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